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应较好地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实的材料制备、性能研究、加工设计等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理论体系,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掌握材料的制备工艺及设备、材料性能的测试手段与评价技术。具有在本领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研究方向
(1)材料物理化学行为
(2)墙体材料绿色制备理论与技术
(3)功能高分子材料
(4)新型陶瓷材料
(5)材料加工与塑性成型理论
(6)生物活性材料
三、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制为3年。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一般为1.5年。允许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学业并得到有关部门审批后提前毕业,提前不能超过一个学年且不少于1个学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延期,延期毕业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学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检查和领导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保证培养质量。在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授课和论文指导工作中,注意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现代科学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工程实践,从事探索性研究。
五、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依据培养方案,按照研究方向,结合本人的专业基础和研究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由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为了提高论文质量,使研究生尽早接触课题,研究生应按照有关要求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
培养计划要严格按照《天津城建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填写,无特殊情况培养计划不得更改。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主管部门、学院、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存一份。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1学分,选修课不少于3门课,不低于6学分,必修考察课及其它教学环节7学分,第二外语不计学分。鼓励硕士生跨学科选修有关课程,但其学分以不超过选修课总学分1/3为宜。
七、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于第三学期末开题并完成选题报告,开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完成,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查阅最新中、外文资料数量一般不少于30篇,书面报告一般应在4千字以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做出说明,特别要阐明课题的创新点,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予以安排。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结构按照《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1.论文选题。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论文审题。举行论文开题报告会,由有关专家教授集中审议研究生论文选题,集体把关,严格审定,确保论文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和论文工作量。
3.论文中期检查。第五学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写出“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报研究生部。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第六学期,进行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正式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将“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报研究生部。
九、学位授予
第六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审议“天津城建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决定是否授予研究生硕士学位。具体工作依据《天津城建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及《天津城建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