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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2022-10-19 10:30:01
 

     为了加强实验室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化学危险品包括范围:
1 .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甲醛、氢氧化钠等。
2 .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等。
3 .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4 .闪点在 45 ℃及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
二、化学危险品的申请及购置:
1 .使用化学危险品,均需填写化学危险品申请审批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批准,报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学院领导同意后,统一由采购人员组织购买。
2 .放射性物品,经学院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后,报学院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购买。
三、化学危险品的存储和保管:
1 .危险品进入实验室的试剂贮存室时,应严格检查与验收,并做好帐目登记工作,经常清点,每学期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2 .试剂贮存室内应符合安全条件,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3 .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放,试剂贮存室内存放的试剂不得过高过密,应限制最大储备定额,不应超储,互相有影响的药品不得混放,必须分库存储。
4 .在存储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防湿、防热、防晒、防冻,防风化等。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5 .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严加管理。
6 .对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专柜保管,实行两锁、两人保管,两人同时存取的管理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安全。
7 .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及时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否则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应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8 .实验室主任对使用化学危险品要严格控制和监督,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9 .化学危险品如有丢失,立即报告上级保卫部门和学院领导及时处理。
四、其它方面:
1 .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2 .实验室主任要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详细指导操作过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指导和检查化学危险品储存保管工作。
4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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